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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3-29         浏览次数:

公共卫生工作是学院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符合现阶段社会发展的现代化人才这一根本任务的必要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我院的校园公共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公共卫生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学院稳定的大局。本着“预防为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原则,要牢固树立学院 “食品安全第一、健康教育宣传”的指导思想,遵循公共卫生工作服务于教育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努力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水平。

(二) 开展学院公共卫生管理考核工作。强化监管力度,逐级开展工作考核,将公共卫生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系、部、处、室等)、班级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要重点查找食品卫生安全、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传染病防控以及师生健康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理顺和健全公共卫生工作管理体制

(一)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工作管理领导机构

为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 长:杨星钊

成 员: 徐枫 周玉庆 杨富恩 鲁幸福

杜玉合 高玉德 徐冰 徐云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

办公室成员:后勤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餐饮中心负责人、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图书馆副馆长、实训室与设备管理处工程训练中心主任、卫生所所长、各系部团总支书记

(二)建立学院公共卫生基本信息库,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监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公共场所卫生宣传、监督、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师生健康状况监测等有关材料及其它相关资料。

(三)学院、(系、部、处、室)、班级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各系、部、处、室、班级设立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各学生宿舍设立卫生督查员。

三、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宣传教育

(一)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学院通过广播、报栏、黑板报、升旗仪式、班会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做好流行病、H7N9禽流感、狂犬病、细菌性痢疾、食物中毒等疾病的宣传预防。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按规定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和卫生知识讲座,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减少心里疾患的发生。

(三) 组织开展控烟禁毒、食品(饮水)卫生安全、近视眼预防、意外伤害防范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四)做好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

1.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还没有治愈的药物和方法,但可以预防。

2.艾滋病主要通过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三种途径传播。

3.与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

4.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是预防经性途径传染艾滋病的根本措施。

5.正确使用避孕套不仅能避孕,还能减少感染艾滋病、性病的危险。

6.及早治疗并治愈性病可减少感染艾滋病的危险。

7.共用注射器吸毒是传播艾滋病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8.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和注射,使用经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血液和血液制品。

9.关心、帮助和不歧视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重要内容。

10.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五)做好结核病的预防工作

结核病主要是通过吸入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咳嗽、大声说话时喷出的飞沫而感染。一个未经治疗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一年可传染10—15个健康人。因此预防肺结核病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及时发现结核病人和可疑症状者并及早治疗;

2.肺结核病人的家属及密切接触者应接受相关的检查;

3.注意居住场所的通风和环境卫生;

4.注意营养和休息,并适当运动。

四、公共卫生保障工作

(一)卫生所主要承担提高新生体检及其日常医疗诊治能力,为全校师生员工的基本医疗服务,处理常见病、多发病,提高日常医护诊治水平。

(二)抓好禁烟,确保落实。在学院(园)内张贴控烟宣传画,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控烟知识;利用“世界无烟日”、“禁毒日”等,大力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建立学院、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控烟健康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师、学生和家长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

(三)提升水平。加强学院健康教师、心理辅导队伍的培训,不断提高心理教师专业水平;定期举办心理讲座,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精神文化。定期请健康教育宣讲团,深入学院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巡讲活动。

(四)明确责任,做好公共区域卫生工作

1.标准教室---教务处协调,使用系部负责

2.实训室及多媒体教室内---设备处负责

3.公共区域—物业中心负责

4.宿舍内外区域---宿舍管理中心、物业中心负责

5.餐厅内区域---餐饮中心负责

6.图书馆室内外区域---图书馆、物业中心负责

7.体育馆室内外区域---体育馆负责

8.办公室内区域—使用部门负责

(五)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性传染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要有应急预案,要有防大疫的准备。学院要能够为患病师生提供基本治疗,要有条件对疑似病人进行隔离观察,要在全校范围内搞好针对健康人群的消毒和预防。

(六)加强大学生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尤其是结核、乙肝及其它病毒性肝炎、腮腺炎等疾病,要引导学生主动参加预防接种,提高健康人群的疾病抵御能力。

(七)学院餐厅、宿舍、图书馆、实训室、教室、体育馆、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有专人管理。

(八)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食药监督部门密切合作,开展校内餐饮从业人员、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宿舍卫生督查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卫生防病知识、技能的培训。

(九)设施设备要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建设、维护和改造有计划、有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药品、器械和物资储备充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有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加强督导检查

学院各职能部门在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推动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发挥应有作用,促使他们适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

(一)每学期对餐厅、宿舍、教室、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及传染病防控措施进行督导检查,每学期评比不少于一次,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及时将督查结果向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情况在全校公布。

(三)把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将公共卫生督查结果作为对各系、部、处、室、班级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四)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物业中心要督促好清洁工做好室内外环境的保洁,卫生间的清洁、消毒和垃圾的及时处理。各系部对各个班级、办公室、专用教室要加强清洁卫生值日制度,要坚持做好每天清洁一次,每周大扫一次,保持班级、办公室、专用教室日常的清洁、整齐、美观。

(五)开展卫生创建与检查评比活动

开展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学生处每天对各班级、宿舍管理中心对各宿舍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做到天天检查、周周评比,不断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做好总结材料。

(六)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要结合学生心理和生理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健教活动,设立卫生监督岗,实行卫生流动红旗评比等,促进学生健康意识的提高,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意识行为、习惯。

(七)加强餐厅卫生、饮食和饮水卫生

餐饮中心负责人要加强对餐厅从业人员在个人卫生、食品加工烹饪、分发,以及饮水桶、餐具消毒、工作场所保洁等各个方面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继续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严格食品卫生操作规程和每天清洁工作场所的要求,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努力做到:“卫生有保障,营养有标准,口味有改善、食品要留样。”同时学院相关部门要定期和随时对餐厅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抽查。

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和信息发布

(一)宿舍卫生督查员、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发现学生有疑似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咯血等)时,应督促其到学院卫生所就诊,若出现3名以上相同症状者,及时报告(系、部、处、室)责任人,部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学院卫生所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发生食物中毒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公共卫生管理机构或卫生保健机构立即向学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对未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工作体系和制定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工作制度,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落实工作措施的单位或部门,进行通报,并责令其纠正或限期整改。

(四)对因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导致食物中毒发生、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对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与学院卫生相关的主要卫生节日一览表

日期

节日名称

3月24日

世界防治结核病日

每年4月

全国爱国卫生月、河南省健康教育宣传月

4月7日

世界卫生日

5月8日

世界红十字日(世界微笑日)

5月15日

全国碘缺乏病宣传日

5月20日

中国学生营养日

5月31日

世界无烟日

6月5日

世界环境日

6月6日

全国爱眼日

6月26日

国际禁毒日

9月20日

全国爱牙日

9月28日

世界狂犬病日

10月8日

全国高血压日

10月10日

世界精神卫生日

11月第1周

全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周

11月14日

联合国糖尿病日

12月1日

世界艾滋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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