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机具管理办法
(2021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院办公机具的管理,提高办公机具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机具范围包括空调、电脑、桌、椅、柜、台架等一般设施。
第三条 凡使用学院预算经费、科研经费、自筹经费等购置或由学院各单位接受赠予的各种材质的办公类机具均为学院拥有的办公机具。
第四条 学院拥有的办公机具是学院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产权归学院所有。全院所有办公机具实行两级管理。资产管理处是学院办公机具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全院办公机具总账和单位明细账以及办公机具的申购、调拨、报废等工作;学院各使用单位对办公机具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应根据本办法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管理措施,建立本部门办公机具分户帐,保证办公机具的良好状态和正常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章 办公机具的配置
第五条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学院各单位现使用的办公机具除因破损而需报废外,一律继续使用,新增岗位及人员办公机具的配置按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办公家具按照“一人一桌一椅”的原则统一进行配置,文件柜等其它家具视具体情况配置。办公家具配备的具体标准如下:
院级领导:每人配备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各一台; 2米以上办公桌椅、沙发、资料柜及其他;房间配备空调。
处室正职:每人配备台式电脑一台; 1.6米以上办公桌椅、沙发一套;房间配备空调 。
处室副职及以下人员:每人配备台式电脑一台;1.5米办公桌1张,办公椅1把。
学院各二级学院、部行政管理人员办公家具的配置参照本办法执行。教师、实验人员的办公家具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单位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原超标准配置的办公机具(桌椅、手提电脑等),由资产管理处按新标准核实,超标配置的一律上缴资产管理处,统一调配使用。确属工作需要,必须由分管资产院领导和院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 办公机具的配置标准、规格、限额将按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定期进行调整。根据许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办公电脑配备标准如下: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不含工勤人员),每人配置1台台式电脑。工勤人员,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的20%核定配置。
第三章 办公机具的采购与验收
第八条 办公机具采购纳入预算管理。学院需次年购置办公机具的单位每年应在学院编制年度预算时提前填写《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机具申购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经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和审计处审核后,提交本单位的采购预算,纳入学院次年的年度办公机具购置预算。
第九条 纳入学院年度办公机具购置预算的办公机具购置时,使用单位须在学院协同办公系统中向资产管理处提出采购需求计划,依据采购机具所需资金的数额大小按学院规定程序(其中,办公机具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报销时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办公机具价值在5000—30000元的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院长签字;办公机具价值在30000—50000元的须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办公机具价值在50000元以上的须经党委会研究)。报批后,由院工程招标和大宗物品设备集体采购领导小组按照采购程序实施采购。
第十条 办公机具到货后,使用单位凭合同、清单和发票等进行清点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在发票上签字后按照“先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然后再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程序进行入账报销。
第四章 办公机具的调拨
第十一条 为充分发挥办公机具的使用效益,学院资产管理处在审核办公机具使用单位填报的《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资产购置审批表》时,先审阅一下资产管理处有无可调配的机具,若有可调配的机具时,可以通过“调配”满足使用单位的需要,并由使用单位填写《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机具调拨单》。各单位凡需要调剂办公机具的,必须由双方单位管理人员同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调拨手续,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将办公机具调入、调出。
第十二条 院内调动工作者,不得将原使用的办公机具带至调入单位。
第十三条 调离学院人员,应将本人所使用的办公机具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出具证明并经资产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在职人员离退休时应将办公机具交回原单位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章 办公机具的报废
第十四条 对易损且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或因其他原因损坏造成维修价值不大或无法维修的办公机具需报废时,由使用单位在学院协同办公系统中提出申请,填写《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院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填写鉴定意见,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五条 报废的办公机具由计划财务处与资产管理处统一处理,其残值收入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办公机具的日常管理和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处负责全院办公机具总账及办公机具的管理、统计和汇总工作。各单位需安排人员兼任办公机具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办公机具购置和建帐、报销、维护、报废等项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办公机具专管人员要对本单位办公机具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保证账物相符。教室、会议室、礼堂、餐厅和学生宿舍等教学场所和公共活动场所的办公机具由场所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 未经许可,学院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办公机具。否则,除赔偿损失外,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为加强办公机具的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办公机具丢失、损坏的必须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丢失、损坏赔偿手续的办理程序。办公机具的丢失单位或当事人填写《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申报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认定损失,并照价赔偿,同时填写赔偿责任认定说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到资产管理处办理注销办公机具账等手续。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公用办公机具限额配置标准;
2.科室办公机具限额配置标准;
3.处级干部(含教授)办公机具限额配置标准;
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机具调拨单
5.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二0二一年五月
附件一:
公用办公机具限额配置标准
序号 |
名 称 |
配置/型号/规格 |
限制价格(元) |
台/套/间 |
配备 要求 |
备注 |
|
1 |
笔记本电脑 |
|
5000 |
|
根据 需要 |
|
|
2 |
打印机 |
A4/激光 |
2300 |
|
根据 需要 |
|
|
3 |
打印机 |
A3/激光 |
6000 |
|
根据 需要 |
|
|
4 |
打印机 |
A4/喷墨 |
2000 |
|
根据 需要 |
|
|
5 |
打印机 |
A3/喷墨 |
4000 |
|
根据 需要 |
|
|
|
6 |
打印机 |
针式 |
3000 |
|
根据 需要 |
|
|
7 |
打印机 |
票据 |
3500 |
|
根据 需要 |
|
|
8 |
一体机 |
|
3500 |
|
根据 需要 |
|
|
9 |
传真机 |
|
2000 |
|
根据 需要 |
|
|
10 |
扫描仪 |
A4 |
1500 |
|
根据 需要 |
|
|
11 |
扫描仪 |
A3 |
20000 |
|
根据 需要 |
|
|
12 |
碎纸机 |
|
800 |
|
根据 需要 |
|
|
13 |
投影机 |
|
20000 |
|
根据 需要 |
|
|
14 |
速印机 |
|
20000 |
|
根据 需要 |
|
|
20 |
数码摄像机 |
|
8000 |
|
根据 需要 |
|
|
21 |
数码相机 |
|
4000 |
|
根据 需要 |
|
|
22 |
会客室沙发 |
|
3000 |
|
根据 需要 |
|
|
23 |
茶几 |
|
800 |
|
根据 需要 |
|
|
24 |
茶水柜 |
|
1500 |
|
根据 需要 |
|
附件二:
科室办公机具限额配置标准
序号 |
名 称 |
配置/型号/ 规格 |
限制价格(元) |
台/套/间 |
配备要求 |
备注 |
1 |
计算机 |
|
4500 |
1台/人 |
根据需要 |
|
2 |
打印机 |
A4/激光 |
2000 |
1台/间 |
根据需要 |
|
3 |
办公桌椅 |
1400*700mm |
1000 |
1套/人 |
根据需要 |
|
4 |
客 椅 |
|
400 |
2个/间 |
根据需要 |
|
4 |
铁质 文件柜 |
|
600 |
1组/人 |
根据需要 |
|
|
木质 文件柜 |
|
1500 |
1组/人 |
|
|
5 |
衣 架 |
|
400 |
1个/间 |
根据需要 |
|
附件三:
处级干部(含教授)办公机具限额配置标准
序号 |
名 称 |
配置/型号/规格 |
限制价格(元) |
台/套/间 |
配备要求 |
备注 |
1 |
计算机 |
|
4500 |
1台/人 |
根据需要 |
|
2 |
一体机 |
A4/激光 |
2000 |
1台/间 |
根据需要 |
|
3 |
办公桌椅 |
1600*800 |
2000 |
1套/人 |
根据需要 |
|
4 |
铁文件柜 |
|
1200 |
2组/间 |
根据需要 |
|
5 |
沙发 |
一大两小 |
2500 |
1套/间 |
根据需要 |
|
6 |
茶几 |
一大一小 |
800 |
间 |
根据需要 |
|
7 |
衣架 |
|
400 |
1个/人 |
根据需要 |
|
附件四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调拨单 |
关于 无偿调拨(或价拨) |
给 下列固定资产,经审核同意,准予调拨。编号( )年 调字( )号 |
固定 资产 编号 |
固定资产名称 |
厂牌、型号及规格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原估计使用 年限 |
已使用年限 |
价 值 |
调拨(价拨) 原因及说明 |
原值(元) |
现值(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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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调出部门签章 |
调入部门签章 |
固定资产管理 部门签章 |
财务处签章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备注:本调拨单有关使用年限、价值等由调出部门填写,由调入部门持单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本单一式四份,调出部门一份销账卡,财务部门一份调帐,调入部门一份登帐卡,资产管理部门一份留存备查。 |
附件五:
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序号 |
资产类别 |
最低使用 年限 |
|
一 |
办公自动化设备 |
|
|
1 |
大型计算机 |
6年 |
|
2 |
小型机 |
6年 |
|
3 |
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 |
6年 |
|
4 |
网络安全设备( 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等) |
5年 |
|
5 |
台式电脑(包括:网络计算机、终端) |
6年 |
|
6 |
笔记本电脑 |
6年 |
|
7 |
显示器(大屏幕显示屏) |
7年 |
|
8 |
移动硬盘、不间断电源(UPS) |
7年 |
|
9 |
复印机(复印速度小于等于20页/分钟的,总页数达到30万页;复印速度大于20页/分钟的,总页数达到50万页) |
6年/所附条件 |
|
10 |
速印机(650万张) |
6年/所附条件 |
|
11 |
扫描仪 |
8年 |
|
12 |
激光(喷墨)打印机 |
7年 |
|
13 |
针式打印机 |
6年 |
|
|
14 |
一体机(打印、复印、传真总页数达到120万页) |
7年/所附条件 |
|
|
15 |
传真机 |
6年 |
|
|
16 |
碎纸机 |
8年 |
|
|
17 |
投影仪 |
8年 |
|
|
二 |
电器设备 |
|
|
1 |
电视机 |
8年 |
|
2 |
电冰箱 |
10年 |
|
3 |
洗衣机 |
8年 |
|
4 |
摄像器材 |
8年 |
|
5 |
摄影器材、照相机 |
6年 |
|
6 |
普通空调机 |
10年 |
|
7 |
中央空调设备 |
10年 |
|
8 |
电开水器 |
6年 |
|
三 |
办公机具 |
|
|
1 |
办公椅、会议室椅、桌前椅、沙发(含茶几) |
15年 |
|
2 |
办公桌、会议室桌、书柜、茶水柜、保密柜 |
15年 |